一、复试考生
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
二、复试流程
1、报到
时间:4月15日8:30-8:40 地点:经管楼403
交验证件、复试资格审查、考生签订复试承诺书、准备笔试。
2、专业课笔试
时间:4月15日8:40-10:40 地点:经管楼406
3、综合面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时间:4月15日10:40开始 地点:经管楼402
4、成绩公示
面试全部结束后见研究院网站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报到时交验证件
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内容包括:
1、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留存学生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补验)及复印件;已毕业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考生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2、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原件,或将人事档案中的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写实材料须由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考生,写实材料须由人事档案托管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社区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的考生,写实材料须由所在学校政工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或院系党委)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
4、可提交科研成果及证明、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能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主考教师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5、考生三个月内三级甲等医院体检报告。因各医院体检项目不完全一致,进行升学体检常规项目检查即可。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考生须签订复试承诺书。
(三)复试考生须提交3个月内三甲医院体检报告。
(四)考生参加复试需携带签字笔、铅笔、橡皮等考试工具。
联系电话:024—89724358 (毛老师)
学校地址:沈阳市道义开发区道义南大街37号
乘车路线:沈阳北站乘236路、沈阳站乘255路、地铁二号线至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站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