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复试考生
研招网收到复试通知并确认参加复试人员。
二、复试流程
(一)3月31日(周日)上午
报到
时间:8:30-12:00
地点:能源与环境学院(重点实验室大楼B306室)
心理测试
时间:8:30-13:00
(二)3月31日(周日)下午
专业笔试
时间: 13:30-15:30
地点:能源与环境学院(重点实验室大楼B316室)
(三)3月31日(周日)下午
英语听力
时间:15:40-16:10
地点:能源与环境学院(重点实验室大楼B316室)
(四)4月1日(周一)下午
综合面试
时间:13:30
地点:能源与环境学院(重点实验室大楼B318室)
(五)4月1日(周一)下午
公布复试成绩
三、考生注意事项
1、报到时交验证件
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内容包括:
①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留存学生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补验)及复印件;已毕业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②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原件,或将人事档案中的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符合招生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写实材料须由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考生,写实材料须由人事档案托管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社区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的考生,写实材料须由所在学校政工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或院系党委)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
④可提交科研成果及证明、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能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主考教师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⑤考生三个月内三级甲等医院体检报告。因各医院体检项目不完全一致,进行升学体检常规项目检查即可。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⑥复试考生须签订复试承诺书。
⑦考生参加复试需携带钢笔、碳素笔、铅笔、橡皮等考试工具。
联系电话:18040039495
学校地址:沈阳市道义开发区道义南大街37号
乘车路线:沈阳北站乘236路、沈阳站乘255路、地铁二号线至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站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