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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流程(第二批)
2019-03-27 09:58  

一、复试考生

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

二、复试流程

(一)报到

时间:3月29日(周五)上午8:30-8:50

地点:航宇管333室

(二)听力考试

时间:3月29日(周五) 上午9:00-9:30

地点:航宇管243室

(三)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不能和初试科目重复)

时间:3月29日(周五) 上午9:40-11:40

地点:航宇管243室

(四)综合面试、口语测试

时间:3月29日(周五) 下午1:30开始

地点:航宇馆333室

(五)公布结果  

时间:3月29日(周五) 面试全部结束后。

   请面试结束后在休息室等候通知,手机保持畅通。

三、考生注意事项

考生报到时需交验证件,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内容包括:

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留存学生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补验)及复印件;已毕业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原件,或将人事档案中的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符合招生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写实材料须由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考生,写实材料须由人事档案托管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社区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的考生,写实材料须由所在学校政工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或院系党委)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

可提交科研成果及证明、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能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主考教师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考生三个月内三级甲等医院体检报告。因各医院体检项目不完全一致,进行升学体检常规项目检查即可。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复试考生须签订复试承诺书。

考生参加复试需携带钢笔、碳素笔、铅笔、橡皮等考试工具。

联系电话:024—89728966

学校地址:沈阳市道义开发区道义南大街37号

乘车路线:沈阳北站乘236路、沈阳站乘255路、地铁二号线至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站

民用航空学院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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