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考生
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
二、复试流程
(一)报到
时间:3月25日(周一)上午8:30-9:00
地点:航宇管333室
(二)听力考试
时间:3月25日(周一) 上午9:10-9:40
地点:航宇管243室
(三)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不能和初试科目重复)
时间:3月25日(周一) 下午15:00-17:00
地点:航宇管243室
(四)综合面试、口语测试
时间:3月26日(周二) 上午9:00-12:00 下午1:30-16:00
地点:航宇馆333室
(五)公布结果
时间:3月26日(周二) 面试全部结束后。
请面试结束后在休息室等候通知,手机保持畅通。
三、考生注意事项
考生报到时需交验证件,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内容包括:
①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留存学生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补验)及复印件;已毕业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②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原件,或将人事档案中的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符合招生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写实材料须由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考生,写实材料须由人事档案托管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社区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的考生,写实材料须由所在学校政工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或院系党委)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
④可提交科研成果及证明、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能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主考教师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⑤考生三个月内三级甲等医院体检报告。因各医院体检项目不完全一致,进行升学体检常规项目检查即可。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⑥复试考生须签订复试承诺书。
⑦考生参加复试需携带钢笔、碳素笔、铅笔、橡皮等考试工具。
联系电话:024—89728966
学校地址:沈阳市道义开发区道义南大街37号
乘车路线:沈阳北站乘236路、沈阳站乘255路、地铁二号线至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站
民用航空学院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