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计算机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根据参加复试人数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学院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
二、复试的形式与内容
(一)专业笔试
复试科目为《微机原理》、《操作系统》、《程序设计》三门科目任选一门,需避开初试科目,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总分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口语测试2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综合面试(含心理测试)
综合面试满分2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① 专业素质和能力
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B.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C.外语听说能力;
D.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② 综合素质和能力
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B.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D.人文素养;
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时间及流程
三、复试资格的条件与比例
(一)资格条件
1.一志愿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教育部公布《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的遴选
调剂到我院的考生须符合《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的调剂要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不接受破格考生。
(二)参加复试的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四、复试成绩
(一)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相加,即为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50分。
(二)排名成绩计算方法
一志愿考生排名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调剂考生排名成绩=初试公共课(政治、英语、业务课一)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五、拟录取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录取原则。
(二)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排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三)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须签订定向协议书,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
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在所在复试小组取得的面试成绩低于120分。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
4.复试总成绩低于200分。
六、拟录取的考生调档
调档函在考生拟录取后发放或邮寄考生本人,调档函需与录取通知书共同使用作为调档凭证,其它用途无效。定向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及我校应届毕业生无需调档。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中监督和复议部分。
八、其他
(一)具体时间安排详见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二)复试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
(四)本细则由计算机学院负责解释。
计算机学院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