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推免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
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
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等文件精神,
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计算机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人选。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工作小组由12人组成,其成员调整需经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名额
推免名额以当年学校下达我院的推免指标数为准,并据此根据遴选办法确定具体人员,推免指标数见附录1。
(二)推荐条件
1、推免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学生(不含专升本学生、独立学院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所学必修课程均合格以上,专业排名在前15%以内(含15%)。
5、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作为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主要参与人者(排名前三名);参加省级(一、二等奖)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获得省部级、国家级荣誉者;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化艺术等重大社会活动表现突出者。具有以上特殊学术专长或具备突出培养潜质,且专业排名在15%到35%之间(不含15%,含35%)者可不受第4项限制,但需提交佐证材料和我校本学科三名以上教授的联名推荐书,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查。
(三)提交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日期(见附录1)前上交《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将相应的证明材料报送到计算机学院行政办公室(艺设馆516)。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科研秘书负责,并按照工作过程要求及时公示通过资格审查学生名单。
(五)遴选与公示
1.遴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全面考察、突出重点、注重能力、保证质量的原则。
2.遴选范围。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均可参加遴选考核。
3.遴选时间。按照学校的统一时间安排进行(见附录1)。
4.考核内容。遴选考核要坚持把政治思想考核放在第一位,在此基础上综合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综合能力。
5.考核形式。综合定量评价与面试相结合。
6.考核小组。计算机学院考核小组由学院推荐推免生工作小组兼任,具体实施遴选考核工作。
7.推免总成绩计算及排名方法。
计算办法:总成绩=学业成绩*0.5+综合能力成绩*0.5。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满分各100分,具体计分项目和分值计算见附录2。
排名方法:依据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8.确定拟推免资格名单与公示。根据推荐名额要求,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若在公示期间(见附录1)经核实有不符合条件者,按总成绩排名次序增补。拟推免资格名单按照推免工作进度安排及时通过计算机学院网站(http://cs.sau.edu.cn/)进行公示(含姓名、学院、专业、排名、成绩等),公示3日。最终推荐名单以学校公布信息为准。
四、管理与监督
(一)校纪委负责监督推免工作全过程并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面试内容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面试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三)面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面试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保证咨询、申请和申诉渠道的畅通。考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
咨询申诉电话:计算机学院电话 024-89724258
校纪委监察处电话 024-89723708
五.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计算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计算机学院
2018年9月5日
附录1
计算机学院2019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推荐名额:计算机学院2018年推免指标数3人。
二、工作安排
1、提交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2018年9月7日16:00前将《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邮至:484130642@qq.com),以及相应证明材料(导师推荐信等材料明确要求清楚)报送到计算机学院院办(地点:艺术馆516)。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计算机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审查提交申请学生是否具有参加推免遴选资格,在2018年9月11日16:00前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学生名单。
3.遴选与公示
遴选时间:2018年9月12日9:00-12:00,地点:艺术馆517。
公示时间:2018年9月14日—2018年9月16日。
附录2:
计算机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细则
凡符合《计算机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中推荐条件要求的推免申请人,按照下面具体方法计算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的分数,其中综合能力成绩所涉及佐证材料必须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认定。
综合能力佐证材料审查后,不再受理综合能力加分材料调整事宜。
一、学业成绩
根据学生处提供的学生绩点数据,计算每个申请者的学业成绩分,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A. 学业成绩原始分=个人平均绩点*10;
B. 定义所有申请者中“最高学业成绩分记为GTop”对应100分,“最低学业成绩分记为GLow”对应60分;
C. 学业成绩=60+(学业成绩原始分-GLow)*40/(GTop-GLow);
D. 计算过程保留2位小数。
二、综合能力成绩
1、科研学术成果
(1)科技论文及专利
所有论文加分应有出版刊物或录用通知证明(当年8月31日前正式发表),不同论文按篇数累加计分;被转载的论文按转载最高级刊物计分;论文的第一作者定义为本人是第一作者或第一作者是学科内指导教师、本人为第二作者)。刊物级别由工作小组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定。
级别 |
分数 |
级别 |
分数 |
CCF认定会议及期刊A类 |
25 |
CCF认定会议及期刊B类、指定学报 |
22 |
CCF认定会议及期刊C类 |
18 |
计算机EI收录的期刊论文 |
15 |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
12 |
其它期刊或会议 |
8 |
指定学报包括电子学报(英文版、中文版)、计算机学报、计算机研究与发展、软件学报(中、英文版)、通信学报、中国通信、中国科学(F辑)、自动化学报。
推免过程规定的截止日以前获得专利授权书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加15分,其他发明人加5分。
文章的认定作者单位和专利完成单位均应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文章级别由推免生工作小组集体认定。
(2)申报科研项目
学生作为第一申请人获批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6分、提交中期报告10分、完成项目15分;学生作为第一申请人获省级创新创业项目4分、提交中期报告6分、完成项目10分;学生作为第一申请人获学校立项批准并完成6分。
(3)科研成果获奖
不同成果可累计加分,同一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只计最高分,不累加;仅集体合作成果前三名按相应项计分。成果获奖等级由工作小组根据有关规定认可。成果归属原则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学院。
级别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国家级 |
20分 |
15分 |
10分 |
省部级 |
10分 |
8分 |
5分 |
校级(含市级) |
5分 |
4分 |
3分 |
2、竞赛与专业资格认证
(1)学科竞赛
学生参加ACM/ICPC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计算机博弈大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及其它和计算机相关的竞赛项目,按照下表进行计分。
级别 |
特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指定国家级竞赛 |
25分 |
20分 |
15分 |
10分 |
省级(含区域竞赛) |
15分 |
12分 |
8分 |
5分 |
校 级 |
5分 |
4分 |
2分 |
0分 |
(2)专业资格认证
学生获得国家程序员等级考试等和计算机相关的职业资格认证,按照下表进行计分,不同类型的等级认证由工作小组认定。
类别 |
分数 |
国家级资格认证 高级资格 |
12分 |
国家级资格认证 中级资格 |
9分 |
行业级资格认证 |
5分 |
企业级资格认证 |
3分 |
3、社会工作与活动
(1)社会实践
撰写社会实践报告、社会调查报告等获奖者按下表加分。因同一事迹受到不同级别表彰的,以高级别表彰计分,不重复加分。
级别 |
分数 |
级别 |
分数 |
级别 |
分数 |
级别 |
分数 |
国家级 |
8分 |
省级 |
5分 |
校级 |
3分 |
院级 |
1分 |
(2)社会工作
担任学生干部并履行工作职责的申请人,按下表加分;担任学生干部不满任期2/3,不予加分;不履行工作职能的,不予加分;此项加分以最高职务计算,不累计加分。校级学生干部加分参照院级标准。
职务 |
分数 |
院学生党支部书记、院学生会主席、院团委副书记、院爱心联合会主席 |
6分 |
院主席团其他成员(副主席) |
3分 |
各部部长 |
2分 |
各部副部长 |
1分 |
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 |
2分 |
其他班委 |
1分 |
(3)先进个人
获评先进个人的申请人,按下表加分;此项加分不同类别以获得的最高分数荣誉计算,同一类别内不累计加分。
类别 |
名称 |
分数 |
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
10 |
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4 |
奖学金 |
沈阳市市长奖学金 |
6 |
奖学金 |
校级企业类奖学金 |
4 |
荣誉称号 |
辽宁省华育十佳大学生 |
8 |
荣誉称号 |
省级优秀学生党员、省级团学干部 |
8 |
荣誉称号 |
市级优秀学生党员、市级团学干部 |
5 |
荣誉称号 |
沈阳市“十百千”大学生 |
4 |
荣誉称号 |
校级优秀学生党员 |
4 |
荣誉称号 |
校级团学干部标兵类 |
4 |
荣誉称号 |
校级团学干部 |
2 |
4、面试环节
面试环节包括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其中基本素质35分,基本技能5分。基本素质面试通过面试小组口头提问交流方式进行,考察学生的思想道德、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等;基本技能采用上机考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内容为一道程序设计综合题。
基本素质面试计分统计要先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其余得分的平均分,作为最终个人基本素质面试成绩,小数点保留到后两位
5、以上1、2和3项中未列出的,一般不予加分。对于加分有争议的,由计算机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裁决。
6、分值计算方法
综合能力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科研学术成果满分24分;竞赛与专业资格认证满分24分;社会工作与活动满分12分;综合能力面试满分40分。
科研学术成果、竞赛与专业资格认证、社会工作与活动和综合能力面试等四个分项分值分别独立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
A. 分项成绩原始分=分项内各给分点的分数累计和;
B. 定义任一分项的满分为A;
C. 定义所有申请者在该分项中的最高分项成绩分为TTop;
D. 分项成绩分=分项成绩原始分*A/TTop;
E. 计算过程保留2位小数。
当完成相关四个分项分值的计算后,进行综合能力成绩分计算,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A. 综合能力成绩原始分=科研学术成果分+竞赛与专业资格认证分+社会工作与活动分+综合能力面试分;
B. 定义所有申请者中最高综合能力成绩原始分(STop)对应100分,最低综合能力成绩原始分(SLow)对应60分;
C. 综合能力成绩分=60+(综合能力成绩原始分-SLow)*40/(STop-SLow);
D. 计算过程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