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以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人选。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推免生的推荐和招收工作。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名额
我院推荐名额3人。
(二)推荐条件
1、推免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所学必修课程均合格以上,专业排名在前20%以内。专业排名以《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相关要求计算学生前三年六个学期的平均绩点排名。
5、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作为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主要参与人者(排名前三名);参加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者;授权国家发明专利者;获得省部级、国家级荣誉者。具有以上特殊学术专长或具备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受第4项限制,但需提交佐证材料和我校本(学科)专业三名以上教授的联名推荐书,由学院(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审查,讨论决定在推免生评价中所占权重。
(三)提交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2018年9月11日(截止16:00)提交《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邮至:meibd@qq.com),及相应证明材料(导师推荐信等材料明确要求清楚)报送到机械馆419。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审查提交申请学生是否具有参加推免遴选资格,在9月12日前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学生名单。
(五)遴选与公示
1.遴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全面考察、突出重点、注重能力、保证质量的原则。
2.遴选范围。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均可参加遴选考核。
3.遴选时间。9月13日
4.考核内容。遴选考核要坚持把政治思想考核放在第一位,在此基础上综合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5.考核形式:面试
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推免生面试考核。
地点:机械馆418
考核打分统计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小数点保留到后两位。
6.考核内容:
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英语水平,内容包括:(1)大学期间学习情况及获奖情况;(2)专业基础知识、技能的掌握和综合应用能力;(3)英语听力及口语;(4)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及相关业绩;(5)语言及综合归纳和表达能力;(6)思维敏锐性及创新思维能力;(7)责任感、纪律性、团队协作精神及心理健康情况;(8)举止、礼仪等综合印象。(详见附件1)
7.推免总成绩计算及排名方法
总成绩的计算办法:总成绩=平均绩点*10*50%+面试*50%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项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参见附件1。
8、确定拟推免资格名单与公示。
根据各专业名额,按专业考核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获得拟推荐学生名单。若在公示期间经核实有不符合条件者,在专业内按排名次序增补。拟推免资格名单在9月13日通过并进行公示(含姓名、学院、专业、排名、成绩等),公示3日。最终推荐名单以学校公布信息为准。
四、其它
被我校接收的硕士推免生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免试推荐录取资格:
1、在本科第4学年中有任何一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者;
2、在本科第4学年中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3、毕业设计(论文)或实践性环节等成绩未能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者;
4、未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5、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者或已签订就业协议并未及时解除协议者;
6、出国留学者;
7、在推免生遴选工作中弄虚作假者。
五、管理与监督
(一)学院纪委负责监督推免工作的全过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面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面试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三)面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面试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保证咨询、申请和申诉渠道的畅通。考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
学院咨询监督电话: 024-89723869、89724198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 024-89723973
本细则即日起即时实施生效,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9月5日
附件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面试考核记录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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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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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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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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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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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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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学科/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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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绩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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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成绩折算分 (满分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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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内容 |
满分 |
得分 |
1 |
大学期间学习情况及获奖情况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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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专业基础知识、技能的掌握和综合应用能力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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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英语听力及口语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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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及相关业绩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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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语言及综合归纳和表达能力 |
10 |
|
6 |
思维敏锐性及创新思维能力 |
10 |
|
7 |
责任感、纪律性、团队协作精神及心理健康情况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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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举止、礼仪等综合印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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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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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