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硕士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我省相关要求,现将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工作
具体推荐办法、条件详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试行)》。相关工作实施细则详见各学院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及各学院有关通知。
各学院务必于9月17日9:00前将拟推荐推免生名单报送到研究生院研招办。材料需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须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接收工作
具体要求参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三、相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做好推免生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要重视发挥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工作的统筹管理作用,要认真执行推免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维护推免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加强对推荐和接收两个环节的监督,确保推免工作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复议渠道畅通,切实保证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2.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本年度的推免工作,程序规范,严格审查推免生申请资格。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进行督查,加大对推免招生中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旦出现违规违纪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