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航党发〔2018〕75号《关于印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机构设置及调整方案>的通知》中关于对教学单位专业调整的方案如下:
1、将“航空航天工程学部”划分为“航空宇航学院”和“航空发动机学院”。航空宇航学院专业包含: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工程力学专业、航空航天工程专业、复合材料与工程专业;航空发动机学院专业包含: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
2、将探测制导与控制专业由原航空航天工程学部划归自动化学院。
3、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由原航空航天工程学部划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4、将工业工程专业由机电工程学院划归经济与管理学院。
特此说明。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