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本科专业(1):产品设计专业对艺术类考生实行大类招生。即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照产品设计专业报考我校,入学第一年实行专业性基础大类平台统一培养,第二年依据学生专业兴趣和学习成绩,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双向选择专业。
报考产品设计专业的辽宁省考生需取得辽宁省美术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外省考生要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如考生所在省招考办有特殊要求,则考生还需具有所在省艺术统考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艺术类本科专业(2):表演专业面向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陕西省招生。考生需参加我校专业加试并取得加试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艺术类专科专业:
表演艺术(空中乘务方向):该专业面向辽宁省、湖南省招生。考生需参加我校专业加试并取得加试合格证,辽宁省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专科控制线以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湖南省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专科控制线以上,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空中乘务专业:该专业面向河北省、山东省招生。山东省考生需参加我校专业加试并取得加试合格证,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同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控制线以上,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河北省考生需参加我校空乘加试并取得加试合格证,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同时,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河北省专科控制线以上,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以上专业安排办法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第六条第五点第一项。
表演专业和表演艺术专业(空中乘务方向)在辽宁省招生录取特别说明:我校向辽宁省考生发放的专业加试合格证为表演专业(本科)和表演艺术专业(空中乘务方向)(专科)通用,即考生取得我校专业加试合格证后,可同时报考表演专业(本科)和表演艺术专业(空中乘务方向)(专科)。
(注:表演专业和艺术类专科专业如按上述单科成绩要求录取名额未满时,经学校研究后,将按5分一档规范降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