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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8-09-07 11:48  


 

为保证我院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以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推荐推免生。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名额

工商管理3人。

(二)推荐条件

1、推免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所学必修课程均合格以上,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本专业平均排名在前20%以内。专业排名以《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相关要求计算学生前三年六个学期的平均绩点排名。

5、满足下面条件之一者:

1)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2个版面以上的学术论文(不计本校教师);

   2)由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包括数学建模大赛、大学生英语能力大赛、计算机博弈大赛以及市场营销调研大赛等比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的排名第一的竞赛获得者;

3)国家发明专利获得者排名前2(不计本校教师)。

具有以上特殊学术专长或具备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受第4项限制,但需提交佐证材料和我校本(学科)专业三名以上教授的联名推荐书,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审查,符合要求进入面试环节。

(三)提交申请

符合以上推荐条件的学生,在9月10日11:00前将《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相应证明材料(导师推荐信等材料明确要求清楚)报送到经管楼401。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审查提交申请学生是否具有参加推免遴选资格,在9月13日前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学生名单。

(五)遴选与公示

1.遴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全面考察、突出重点、注重能力、保证质量的原则。

2.遴选范围: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均可参加遴选考核。

3.遴选时间:9月13日-14日。

4.遴选地点:经管楼402。

5.考核形式:面试,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面试名额确定方法:每个专业依据前三年平均绩点排名取前2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考核打分统计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小数点保留到后两位。

6.考核内容:遴选考核要坚持把政治思想考核放在第一位,在此基础上综合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综合能力。

7.面试内容:包括情况介绍、专业知识考核以及英语口试等,主要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科研能力、专业知识能力以及英语听说能力等。

8.推免总成绩计算及排名方法:

总成绩=平均绩点*10*50%+科研能力成绩*10%+面试成绩*40%

科研能力成绩:满分100分,乘以10%记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乘以40%记入总成绩。

各项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参见附件1。

9.确定拟推免资格名单与公示:

根据各专业名额,按专业考核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获得拟推荐学生名单。若在公示期间经核实有不符合条件者,在专业内按排名次序增补。拟推免资格名单在9月15日前进行公示(含姓名、学院、专业、排名、成绩等),公示3日。最终推荐名单以学校公布信息为准。

、有关管理事项

(一)被我校接收的硕士推免生将免除学费、住宿费并享受研究生其他奖助政策。

(二)获得免试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并不得中途退出。

(三)获得免试资格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者;

3、取得免试资格后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80分(或良好)者;

4、在本科第4学年中有任何一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者;

5、在本科第4学年中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6、未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7、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者或已签订就业协议并未及时解除协议者;

8、出国留学者。

五、管理与监督

(一)学院纪委负责监督推免工作的全过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面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面试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三)面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面试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保证咨询、申请和申诉渠道的畅通。考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

学院咨询监督电话:    024-89724378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  024-89723973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经济与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018年9月5日

                                     经济与管理学院


附录1: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学院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业成绩、科研能力成绩、面试成绩相结合,确定推免生的成绩。

1平均绩点以学校本科生绩点计算方法为准,对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进行排名并公示。

2、科研能力成绩:满分100分,乘以10%记入总成绩。

科研能力认定范围包括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发明创造具体内容为:

1)科研成果:不计本校教师,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在核心以上期刊论文、两个版面以上省级期刊论文、一个版面的省级以上期刊论文分别计40分、20分、10分;

2)学科竞赛获奖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数学建模、大学生英语能力大赛、计算机博弈大赛、市场营销调研、网商大赛、大学生挑战杯创业大赛等学科竞赛省级以上奖励的且排名第一或第二的获得者评定如下:国家一等奖以上、二等奖、国家其它奖项获得者分别计:40分、30分、20分;省级一等奖以上、二等奖项获得者分别计15分、10分。

3)发明创造:主要指发明专利,排名第一、排名第二分别计20分、10分;

备注:同一学科竞赛只取最高级别;同一题目(或者题目特别相近的)成果获不同类别大赛的只取最高级别奖;每类累计不能超过最高分;各类之间可以累加但满分最高取100分。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乘以40%记入总成绩。面试需突出对考生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专业能力、英语能力和表达综合能力的考查,还包括学生工作与社团活动。

 

 

 

 

科研能力成绩评分表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

评分标准

1

科研成果

提交论文接受函、提交发表论文的杂志封面、封底、目录、论文的复印件,中文论文以CNKI或万方检索到为准。

不计本校教师,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在核心以上期刊论文、两个版面以上省级期刊论文、一个版面的省级以上期刊论文分别计40分、20分、10分。

2

学科竞赛获奖

提交参赛证明,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1.国家一等奖以上、二等奖、国家其它奖项获得者分别计:40分、30分、20分;

2.省级一等奖以上、二等奖项获得者分别计15分、10分;

3.排名第一乘以系数1,排名第二乘以系数0.8。

3

发明创造

提交专利受理文件、专利证书复印件

1.不记本校教师,排名第一、排名第二分别计20分、10分;

2.排名第一乘以系数1,排名第二乘以系数0.8。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推免硕士研究生遴选面试考核记录表

 

推免生姓名

 

推免生专业

 

申请学科

 

考核成绩

 

拟录取意见

 

序号

考核内容

满分

得分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奖励

20

 

2

研究能力及相关业绩情况

20

 

3

专业知识及综合应用能力

20

 

4

英语听力及口语表达

20

 

5

口头表达及综合归纳能力

10

 

6

举止、礼仪等综合印象

10

 

合计

100

 

 

考核专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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