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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1-05-21 16:32 沈航招生办  招生就业处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是一所以航空宇航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院校,是教育部、中航工业集团公司与辽宁省三方共建高校,是国防科工局与辽宁省共建高校,是辽宁省装备制造业紧缺人才(航空航天)培养基地,已经基本建设成为“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基地”“辽宁老工业振兴人才培养基地”,努力打造“国内一流的装备制造技术工程研究基地”。

校园占地面积115.4万平方米(约合1730.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1平方米;生师比17.9:1;专任教师106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7%,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2.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224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4308.2元;纸质图书133.3万册,生均62册。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数

备注

1

020301K

金融学

2

21


2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2

21


3

050207

日语

2

21


4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21


5

080902

软件工程

2

21


6

082002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2

23


7

082003

飞行器制造工程

2

23


8

082004

飞行器动力工程

2

21


9

082006T

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

2

21


10

083102K

消防工程

2

19


11

120202

市场营销

2

21


12

120601

物流管理

2

21


13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2

19


14

130503

环境设计

2

19


15

130504

产品设计

2

19


16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2

19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教育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且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2.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近三年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

3.考生所报专业应与原本科所学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http://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至27日8:30-19:00。

2.报名方式: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ww.lnzsks.com/;并且申请人须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提交申请的电子材料。将材料清单所列材料的彩色扫描件电子版按顺序整 理后合并为同一pdf文档,命名为“专业代码-姓名-第二学士学位申报材料”,并发送至shzszx@sau.edu.cn。

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上报名”和“电子邮箱报名”缺一不可,均需在5月27日19:00前进行提交,如只报一个则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名者无论是否被录取,报名材料均不予以退回。

3.报名材料

(1)申请人签字确认的《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扫描件(点击附件下载报名表)。

(2)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本科阶段所有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扫描件。

(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外语类专业四级(八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扫描件(如没有可不提供)。

(6)一寸免冠蓝底彩色近照电子版。

(7)三年内未就业证明。

(8)其他获奖证书。

4.材料审核:我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未按要求准备者不予审核)。请考生于5月31日12:00后,登录“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审核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考核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1.考核方式:线上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主要考查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六、录取

1.根据面试得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面试成绩同分处理办法:按照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四级和外语类专业八级四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拟录取名单在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七、入学与培养

1.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对相关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申请资格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统一进行管理。

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八、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110136 电话:024-89724466

网址:https://www.sau.edu.cn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24-89723973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附件【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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