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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航2014年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及学校奖学金设立情况
2014-04-29 12:38 招生办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辽宁省有关规定,我校已构建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政府)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综合奖学金、企业类奖助学金为主渠道;勤工助学、定期(临时)困难补助为补充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为激励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鼓励大学生为国家富强而努力学习,我校实行多层面奖励政策:有综合类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及各类单项奖学金;另外我校还设有然然奖学金、浩蓝奖学金、科世达奖学金、“育鹰”助学金、“天翼展翅”助学金等企业类奖、助学金。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已经开通了生源地贷款,学生入校前须在家庭所在地办理生源地贷款,报到后办理“绿色通道”入学,再按其它相关政策处理。新生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并由生源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入学后我校予以复查,确认后给予相应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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